深圳涉嫌性贿赂的女局长被罢免人大代表资格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3:38 东方网 |
东方网2月24日消息:昨日举行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告,罗湖公安分局原局长安惠君的深圳市人大代表资格已被依法终止,理由是“涉嫌受贿,触犯刑律”。备受关注的安惠君性贿赂相关传言,仍未被提及。 2004年12月27日,深圳市检察院按规定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提交《关于提请许可对安惠君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这一报告,安惠君涉嫌接受草埔派出所原所长宋明明和泰宁派出所原所长曾敏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港币4万元。对媒体报道称“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一事未在报告中提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发布的这一公告同样没有对性贿赂传言作答。公告称,1月28日,罗湖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提请审议罢免安惠君的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安惠君因涉嫌受贿,触犯了刑律,会议决定罢免安惠君的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选稿:朱永斌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普德法 熊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