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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 一户一处宅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1:56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2月24日,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执行村镇规划,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引导农村农民科学建房和规范建房。通知规定,农村建房不得在铁路、公路两侧无序进行,对历史形成的跨铁路和国道、省道的村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逐步调整改造。

  根据通知精神,我省将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县规定的标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新批宅基地;农村住宅及其他基础上的建筑,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和相关制度。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建房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强化对农村建房和土地利用的调控、服务、指导和监管;在符合规划和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农民点,做好迁村并点工作。

  据悉,我省各级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和查处农村违法乱纪、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大力推广《江西省农村小康住宅通用图集》,切实加强对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张志勇、王纪洪)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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