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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严禁突击提高分离办社会人员的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7:44 新华网

  第二批央企分离办社会工作全面启动。国务院国资委昨天表示,此项工作要于2005年年底全面完成。国资委要求分离工作在移交过程中,财政部门或者央企不得私自突击提高分离办社会人员的工资标准。

  国资委按照有关通知精神,从今年1月1日起,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74家中央企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和公检法等职能单位,一次性全部分离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管理。

  昨天,国资委网站公布了《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第二批央企分离办社会工作中,做好移交单位、资产、人员及补助经费基数等基础数据核对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移交机构和移交人员的范围,不得突击提高工资标准,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调增经费补助基数,如实提供当地政府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记者王雪瑾)(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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