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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42 光明日报

  各部门联合治理乱收费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 李至伦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有新的进展,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步提高。但从整体上看,治理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甚至在经济状况大致相同的地方也存在较大差异。人民群众对上学贵、上学难的反映仍然比较强烈。

  实践证明,要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仅靠哪一个部门是不行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是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机制,而且越来越显示出其综合治理的作用。目前,各地都相继建立了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在制定政策、检查督导等方面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保证了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审计署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作为200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从加强监督、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入手,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落实。一是要按照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监督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二是要继续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注意从体制、制度层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推动建立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新闻出版总署提出2005年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控制新教材的成本和定价。二是加强对盗版、盗印教材和教辅材料的专项治理工作。三是中小学教材编写、出版、发行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费用支付标准和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收取费用,转嫁或变相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各部门的措施要求都很明确、具体,这些工作必须同时推进,才能保证综合治理的效果和深度。

  各级纠风办和监察机关,要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牵头工作,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支持、配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重点抓好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规范高中“三限”政策,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加强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坚决纠正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等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继续保持督促检查力度,同时,要强化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地抓落实的情况进行联合督导。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治理工作经验,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对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的深刻剖析,从体制、制度上查找产生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和建议,推动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抓紧建立用制度防治乱收费,用机制减少乱收费,靠改革解决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努力在解决产生乱收费源头性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教育部部长 周济

  一、下定决心,坚定信心,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当前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经过同志们的共同努力,教育乱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治理,学校收费进一步规范,群众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但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

  二、从严治教,狠抓落实,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对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国务院七部委将下发文件,做出全面的安排。教育系统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严治教,强化管理,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2005年,特别要集中精力抓好抓实两项重点工作: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这是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通过实行“一费制”,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实行“一费制”的一个根本措施,就是要“阳光收费”,要通过教育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听证、校务公开等方式,把教育收费政策交给群众,让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在落实“一费制”的工作中,要认真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严格控制教材价格,禁止在教材发行中搭售教辅材料,等等。今年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将全部免除农业税。我们要认真研究新问题,迎接新挑战,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落到实处,同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二是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大力实行“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高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招生、考试和收费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关键在于要把高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过程、招生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在抓好两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政策,加强高校收费管理。

  三、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近年来,教育系统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学校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两个“三管齐下”的思路,加大了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我们要继续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

  2.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督查和惩处工作力度。

  3.加大源头治本力度,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制度。

  4.积极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和扶持政策。

  5.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收费监管高压态势不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强

  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和整顿,教育乱收费行为受到了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目前教育乱收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任务仍然艰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稳定收费标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要研究解决实施“一费制”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确保学生家长缴纳的费用有所减轻;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从严控制择校生招生比例和分数,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要切实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保持收费标准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第二,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结合年初在全国开展的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对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做出了专题部署。今年三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全国部署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部分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情况进行检查。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组织部分省(区、市)实施交叉检查。

  第三,落实教育收费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要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继续开展高校成本监审工作,认真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收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促进教育收费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第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扩大监督覆盖面。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发现查实一起,认真查处一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的正面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带动作用。同时,对一些情节恶劣、性质严重、顶风违纪、屡查屡犯的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均衡城乡资源配置

  财政部副部长 肖捷

  2004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04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教育、纠风等部门,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完善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教育收费进行了清理整顿,公布取消了一些乱收费项目,查处了一些教育乱收费案件,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及家长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公办学校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学校收费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防止将“一费制”范围定得过宽、标准定得过高,严禁通过“一费制”形式将乱收费及不合理收费予以合法化。同时,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两部一委文件规定,制定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标准和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

  二是要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听证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管理,完善教育收费巡查制度、教育收费财务检查制度、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收费监督长效机制。

  三是要深化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改革,研究将公办学校教育收费全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要对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禁止截留、挪用、统筹、挤占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

  四是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教育经费支出法定增长,将新增教育经费重点用于农村教育。各地区要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三保”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投入力度,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同时,要合理调整教育支出结构,规范和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治理乱收费与优化发展环境并举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赵智勇

  江西省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范教育收费的制度。一是例行检查制度。省教育厅每学期开学后组织例行的中小学收费检查,采取自带车辆、食宿自理的明察暗访形式,发现问题,现场督办。二是乱收费信访件督办制度。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群众举报发出督办函,要求设区市直接或者督促所属县(市、区)进行查核处理;给学校发查询函,要求被举报学校的校长在向本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直接向省教育厅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并定期将群众举报查核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重点查处制度。我省对查处乱收费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进行重点查处,并将查处的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据统计,2004年全省共查出违规收费1174万元,清退1097万元,清退率达93.4%。

  为保障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江西省建立健全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三保”投入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乱收费。2004年我省按照小学生均20元、初中生均30元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2005年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新增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对贫困地区“一费制”学校由省市财政另加每生20元的补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高中阶段乱收费问题,我省组织实施了“江西省优质高中建设工程”,努力破解高中择校收费难题。同时,建立了专项督查制度。2004年组织开展了高校收费政策落实情况、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一费制”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三保”投入机制落实情况、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

  靠制度和政策确保“一费制”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程幼东

  黑龙江省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加大制度规范力度,确保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推行“一费制”的关键,是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保证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省政府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范围和来源,规定了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将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列入市(县)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由省监察厅、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和省纠风办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县)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拨款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通报落实情况。这一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学校公用经费的落实。

  出台扶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我省有2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相对较多。为确保这些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们出台了两项扶助政策。一是实行免收、降低杂费扶助政策。对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对其他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降低杂费标准,资金缺口由省财政负责。二是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政策。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落实。我们在加强教育、宣传和制度规范的同时,切实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省纠风办、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通过新闻媒体开办“行风热线”,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各市(地)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了督促检查。三是从严查处违纪案件。去年,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7例,涉及金额257.8万元。

  治理教育乱收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林方略

  海南省委、省政府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本届政府六大工作目标之一,把加大教育投入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治本之策。

  2004年,省级财政加大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力度,将职务工资和津贴部分上浮50%,并计划2007年全省教师工资统一标准,达到上浮70%的水平。同年,省级财政还安排专项经费55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省里决定,2005年至200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此外海南省还做到:

  明确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制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扶持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的助学制度。2004年,海南省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35.1万人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我省将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并对在全省教育部门和省农垦系统举办的中小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择校生学费标准、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并实行“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收费许可证、收费登记卡和使用专用票据等制度。同时,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加强督查。每学期开学后,都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省厅际联席会议还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

  真抓实干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

  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龙庄伟

  为合理地制定河北省非贫困地区“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在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在深入进行调研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举行了义务教育“一费制”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由省政府批准下发执行,在社会上反响良好。

  为合理地制定“一费制”收费实施方案,使收费标准符合河北省实际,群众能够承受,保证学校的基本运转需要,在制定“一费制”收费标准时,我们将全省11个市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三类,每一类地区又分为城市和农村,分别制定杂费标准。课本费标准按不同版本、分年级核定。

  河北省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是以省定公用经费标准、现行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为基础,统筹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减轻群众负担为基本原则,对原有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的,取消了借读费,保持了杂费类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并略有下降。此外还对服务性收费作了明确界定,要求学校从严掌握,坚持学生自愿、不得盈利的原则。

  河北省还把教育工作列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并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络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一费制”收费办法试行方案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并要求中小学把“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要先公示,后收费;没有公示的,不得收费。

  河北省还及时出台了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将这两个标准与“一费制”同时执行。此外还把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作为省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了“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落实。通过举办阳光投诉活动、开通举报电话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河北省要按照教育部实行“阳光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大“一费制”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各地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顺利实施和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严格规范管理从源头治理乱收费

  中南大学校长 黄伯云

  多年来,我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为学校的健康发展、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核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收费过程、受理违章举报等。全校所有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一律归领导小组管理,并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小组审核并报上级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收费。

  二、严格招生制度,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

  我们把招生调配计划纳入到整体招生计划之内并向社会公布,我们不搞所谓的“点招”,而且还取消了定向招生计划。这些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了乱收费,也保证了学校的招生质量。

  三、统一收费工作,严格收费行为

  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坚持做到了“三统一”和“一落实”。

  “三统一”:一是由学校计财处统一组织收费,二是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三是统一收费办法,并纳入学校数据库。“一落实”:就是全面落实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关心每一位家庭困难的学生,严格履行“不使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从2001年5月至2004年10月,我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减等多种途径和办法,共资助困难学生80000多人次,资助额占学校学费收入的20%。

  四、完善收费制度,开展自查自纠

  1、加强收费资金管理。除部分服务性收费外,学校所有非经营性单位的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学校财务,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学校出台了加强票据管理的文件,针对学校合并后规模大、管理层次复杂的实际情况,特别加强了二级单位使用票据的管理。

  3、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4、开展校内收费清查。每年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收费清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杜绝了截留收入、巧立名目、提高标准、无据收费等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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