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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损不足以补有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49 南方日报

  南方论坛

  舒黔

  过完年,珠三角一反常态,少了汹涌而至的“民工潮”。有官员说,泛珠三角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体系,令民工的流动少了盲目性。媒体调查却发现,外来工薪酬太低,使这片打工热土少了吸引力。不无“亡羊补牢”意味的是,先是广州把最低工资标准由510元/月提高到684元/月,接着东莞、南海也由450元/月提高到574元/月。

  对于工作有着、衣食无忧的城里人,“最低工资标准”是个很陌生的概念。这次“民工荒”引爆的一个窘迫事实是:在东莞、南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只有450元/月。有人算过一笔账,一个外来工,每月生活开支至少500元,本人尚入不敷出,又谈何养家活口?

  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和建立“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保”(社会保障制度)一样,都是为防止弱势群体生存状况恶化、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划定的保护线,属于“底线保障”的范畴。令人尴尬的是,一些地方在设置这些“底线”时,不是着眼于“群众利益无小事”,而是被当地利益格局所左右,让弱势服从强势,“底线”不但保不了困难群众的底,反而变成了侵害群众利益的“吃水线”。

  所谓“吃水”,就是“损不足以补有余”。有的地方,GDP增长了,官员政绩上去了,老板赚得盆满钵满了,最低工资标准却不见“水涨船高”,外来工收入未随财富的增长而增长。有的地方,压低补偿标准搞农村征地、城市拆迁,当被征地农民、被拆迁市民陷入困境时,就拿吃“低保”、吃“社保”来打发,实际上,征地、拆迁转手之间,开发商与某些部门早已鼓起了腰包。

  底线保障,其实只属于基本保障。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对弱势群体只讲基本保障,不讲利益分享,已经远远不足以体现和谐社会之要义。前不久,中国社科院公布《2005年社会蓝皮书》,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通过实现社会公平,协调好各阶层利益,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胡锦涛同志最近更作出明确定义:“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鉴于此,“底线保障”也要大大更新观念才是。

  不过,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必须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对“底线保障”进行“缩水”,甚至“吃水”,并且尽快建立利益均衡机制,确保对贫困人口的保障基本到位。如果数以百万计的失业人群、数以千万计的失地农民、数以亿万计的农民工不得安宁,社会又谈何安宁,更别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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