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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抓住“黑”车一律罚两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05 新文化报

  被扣“黑”车车主已经查到,有关部门已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闻回放

  2月20日,东北师大大一女生李某从河南老家返回长春,不想,她刚出长春火车站,就被揽活的司机宰了一把,中途还被司机换车,到校后又发现换车时丢了行李。由于李某在乘车时没看到车上有出租车标识及计价器,她怀疑自己乘坐的是“黑”车。22日,本报记者暗访长春站前“黑”车,并与长春市城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的稽查人员一起“逮”住了一辆“黑”车。但该“黑”车被抓后涉案人员百般抵赖,车被扣押又试图跟记者“串供”,还打车跟踪记者采访车。

  本报讯 (记者辛言)本报记者与稽查人员一起“逮”住的“黑”车被扣后,车主及司机一直未露面。昨日,出租车管理办对该“黑”车车主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罚款最高额度两万元进行处罚。

  今后站前抓住“黑”车罚两万

  因为“黑”车被抓后司机认错态度不好,试图拦截、抢车钥匙,且该车不仅非法营运还偷税漏税,根据《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车管理办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昨日研究决定,对该车处以最高额度(两万元)罚款。该管理办稽查人员说,“黑”车被扣后,还有许多人为它说情。今后,凡是在站前抓住的“黑”车、套牌车,一律按最高额度处罚。

  对车主下发处罚决定

  “黑”车仍被扣在出租车管理办的扣押点,但其车主及司机一直没露面。稽查人员从交警部门查出,该车登记的车主是肖先生,于是按该车在交警部门的登记,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在报纸上进行公示。若车主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长春市政府申请复议或在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车主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出租车管理办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车主要借钱交罚款

  处罚决定书下发后,记者电话联系“黑”车车主肖先生,他还不知道该车已被出租车管理办扣押。肖先生说,车是他的,但平时由他儿子开,儿子没工作,平时开车干什么他也不清楚。至于他儿子是否开车从事非法营运,肖先生表示不清楚。记者随后数次拨打肖先生儿子的手机,但一直关机。最后,肖先生表示,因为家里没有那么多钱,他要借钱交罚款。

  稽查人员再次通过本报表示,欢迎市民举报“黑”车及其他非法营运行为,核实后视具体情况对举报者给予100元到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431-7691234。《返校乘车被宰遭转手还丢包》续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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