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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制定新户籍法 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09 燕赵晚报

  燕赵晚报北京讯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24日透露,公安部目前正抓紧调研起草户籍法,但何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尚不确定。

  孙茂利说,他们起草户籍法的目的在于,让新的户籍制度适应当前社会形势下的人员流动,保障我国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权。他表示,户籍法的制定牵涉到以前相关的一些户籍管理法规,制定的程序较为严格,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调研论证。

  为户籍管理立法是近些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的呼声。早在2003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陆炳华等34位代表就提出了尽快制定户籍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经审议认为,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户口登记条例》,已不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余凌云教授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户籍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把户籍放在控制人口的个人信息上,而不是强加给户籍许多附加值。现阶段完全放开让公民自由迁徙,则会给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带来很大的压力,公共设施、医疗、就业、教育等都一下子很难跟上。

  余凌云认为,随着人们观念上的变化,在一些地方已有人口从城市向农村流动的“反向流动”。在此前提下,他相信户籍改革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全国人大代表吴明辉建议,《户籍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公民拥有依法迁徙入籍的自由;取得入籍居住资格的基本条件是,在拟入籍地有稳定的住所,或有稳定的工作,或有直系亲属、监护人承担赡养、抚养、监护的义务;取得某地户籍后,公民在租用或购买住宅、求职、工作、受教育、婚姻生育、参与公共政治社会生活、休憩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全国各类地区不再设立类似红印、蓝印之类的差别性户籍。(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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