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 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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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30 千华网-鞍山日报 |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田玮)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我市将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预选人民陪审员工作从即日起全面展开。 人民陪审员,通俗地说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由于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规定过于笼统,使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陪而不审”,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去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崇高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该决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已公开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 此次各基层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将优先考虑那些文化素质高,特别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同时将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并注意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以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 凡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进行岗前培训,5月1日,正式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