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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业“非公准入”如何一路走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4: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宪法修正案要求,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铁路、电信、石油等传统垄断行业,“非公准入”的门槛首次宣告打破(2月25日《大河报》)。

  《意见》规定非公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将享有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此举对于宏观层面的积极意义,笔者不想多谈。但是,《意见》要从政策的纸面上“落地”,需要解决的问题依然不少,亟须政府出台细则予以规范。

  第一,原垄断行业的公益职能,如何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平稳有效地剥离。多年来,尽管人们对垄断行业的弊端同声谴责,但是垄断行业却依然活得很好。根本原因在于,垄断行业大多担负着一部分本该由政府行使的调控职责,事实上是一种“亦商亦官”的角色。正因为垄断行业本身就是政府手里“方便管理”的一张牌,所以如今要打破垄断,政府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剥离原垄断行业“二政府”的职能,自觉将过去监督管理手段的“一对一”模式,转变为“一对多”模式,让打破垄断后的产业,真正在市场的平台上实现。

  第二,要谨防形成新的垄断。“非公”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必然带来各种各样的进入方式。诸如铁路等行业,由于其产业的整体性、系统性决定着其效益性,“非公”经济即使进入,只可能以融资的方式参与经营,而不太可能另搞一套铁路系统。这样,即使经济成分有所变化,但垄断的性质却未必能够改变。因此,纯粹市场化的垄断,可能比原来的垄断还要可怕。这一点,也需引起政府的警惕。

  第三,要防止对“非公”经济只强化鼓励支持,弱化引导。对进入垄断行业的“非公”经济,政府的态度是鼓励、支持和引导。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传统垄断行业尽管广为人们诟病,但是在运营、管理的规范化方面,在为社会承担责任方面,却是“非公”经济远远不及的。“非公”经济在这方面需要补的“课”非常多。笔者担心,政府对其鼓励、支持容易做到,但是在引导上却未必能做得很好。弄不好,也极有可能矫枉过正,形成其他形式的不公平。

  笔者以为,以“浅出”的方式来理解,《意见》的精髓就是两个字:一个是“破”——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一个是“扶”:鼓励、扶持、引导非公经济快速发展,令其释放更大能量。但无论是破还是扶,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才是《意见》的根本目的。因此,注意在实践中把握“破”与“扶”的平衡,才是《意见》真正从政策纸面落到实处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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