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比例为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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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8:57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孙春晓通讯员马林宋博)“从今年开始,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门诊报销比例上调为15%――18%,对连续两年以上的参合农民,最高报销限额调整为15000元,扩大农民的受益面。”这是昨日上午,记者在张店区2005年卫生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2004年,张店区参加合作医疗户数达到42462户,占90.38%,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到121646人,占90.31%。去年全年门诊报销总数额达242.31万元,受益人口59391人。因大病报销个人最高数额10000元的达到8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