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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事到“出事”相隔多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0: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媒体曝光了一些大案要案,联系到一部分公职人员渎职案,笔者涌出一个疑问:一个党员干部或者说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话,从犯事到判刑,一般要相隔多久呢?

  先从一般科员说起。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温高翔,2001年至2003年,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遭受直接经济损失59.84万元。2000年12月至2003年初,他又多次挪用公款126万多元。温高翔是在2004年底被判刑的,从最后一次犯事到判刑,相隔不过1年多时间。

  再看一个处级干部。原广州市环保局人事处处长李如川,1998年2月至2000年2月,李在负责管理该局老龄委一下属公司期间,未对该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管,致使该公司资金302万元被转移并私分。此外,李还收受他人贿赂。也是在去年,李因玩忽职守、受贿案判刑。从犯事到判刑,相隔五六年时间。

  局级干部违法判刑者一时间没有想到合适的案例,索性找个职务高一点的,副省级吧。不久前,1月7日,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被捕。为什么呢?据说是因为涉嫌滥用职权挪用公款造成损失。事情出在1997年,而暴露则是2004年底。这时,李已离职,重返高校任教。你看从最初的犯事到逮捕,相隔差不多7~8年时间。

  从清白走向犯罪,都系于一念之间,从犯事到受到惩罚,之间相隔时间段一般来说,确实因职务高低而异。———当然这只是一般的规律。比之于自然界,折断一棵小树,花时甚少,而折断一棵老树,费时也要长些。

  大案、要案更具有隐蔽性,查起来自然要费时较久。但不管时间多久,一旦查明,不是照样予以追究吗?仅在去年一年,全国就有15个省部级干部出了事,当然,犯事不一定都是去年。有些事情本以为过去多少年了,可能没事了吧?但结果怎么样呢?时间虽久,只要查明,照样难逃法网;跑到天边,照样引渡回来———美国FBI执行局局长不是表态了吗,中国贪官,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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