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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送回家我该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1:2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顾霄扬

  宁波晚报讯为了女儿,张女士曾经忍气吞声,曾经与前夫分而又合,合而又分……昨天,当女儿被前夫女朋友送回家后,张女士感到难以接受,她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问她现在该怎么办?

  张女士是宁波人,1994年和来自江西的丈夫结婚,不久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2000年,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张女士和丈夫离婚,女儿判给丈夫抚养。但后来,女儿跑回来说,爸爸的新女朋友经常要打她,张女士就让女儿住下了。

  去年4月份,张女士与前夫复婚了。但去年11月,两人再次协议离婚,女儿仍归丈夫抚养。由于女儿一直在市区读书,丈夫住在北仑,丈夫让女儿在市区读完上个学期再去北仑。

  放寒假后,张女士把女儿送到了丈夫处,没想到昨天,一个女的把女儿领了回来就走了。张女士望着孩子手足无措,她说自己有慢性病,在超市打工,一个月550元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她不知道怎么办了。

  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的吴克汀律师告诉记者,孩子的父亲对女儿有抚养义务,不可推卸。作为母亲,张女士有两种选择,一是找前夫协商,要求其认真履行抚养义务,二是如果自己愿意抚养,可以到法院要求更改协议,将孩子改判给自己,同时要求孩子的父亲承担抚养义务,具体如何支付抚养费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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