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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严禁发布不良信息广告 违者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2:00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2月26日电记者鲍丹报道:今日,从山西省工商部门获悉,今后将严格禁止发布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不良内容的声讯、短信息等信息服务广告,从即日起,全省工商部门将规范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

  据了解,工商部门要求,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代理或者发布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时,必须具有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经营者在广告中应当清晰标明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继续发布不良内容广告的行为,省工商局将进行严格处罚,严重者将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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