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中小学暂缓实施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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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3:4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汤南通讯员焦煊)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中山市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标准调整暂缓实施。在新“一费制”标准出台之前,中山市各中小学校收费暂缓调价,本学期仍按旧标准执行,即中山市公办的省一级、市一级和一般的城镇小学及农村小学的普通生,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分别为273元、251元、218元。 据了解,继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收费标准审批权下放给广州、深圳两市后,广东省物价局再将审批权下放到中山、珠海、汕头、佛山、东莞和江门等6市。由于此项收费调整涉及面广,新政策的出台需要时间,所以中山市政府决定该市中小学今春开学仍按上学期标准执行。(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