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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花光家产为骗子“打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3:49 海峡网-厦门晚报

  被一审法院认定为诈骗同案犯,昨被判刑2年,他一直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通讯员罗天兴)昨天下午,厦门亨通公司原业务员江伟彬连呼冤枉,他为诈骗公司“打工”,赔出了打工十几年的积蓄4万余元不算,还被判了两年徒刑。

  一头栽进“诈骗公司”

  江伟彬是惠安县人,初中毕业后就来到厦门打工,2001年9月投入到厦门亨通公司当了个业务经理,没有实际工资,按业务利润5%提成。江伟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一头栽进了一家诈骗公司。厦门亨通公司是蒋福贵在1996年设立的,当时的注册资金是500万元,蒋称自己投入130万元,还借了高利贷,“当初公司的业务做得很大呢!”。三年后,公司因经营不善一分钱也没有了,连房租、水电费都付不了,但蒋舍不得让自己的公司关门歇业,虽不去年检但也不肯注销公司,而是让一些合伙人和业务员打着公司旗号去骗钱。他们四处与别人签合同,甚至开出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货物,仅支付少部分钱款,拿到货后就拒付剩余货款,而将货物以“跳楼价”甩卖,最后就关掉手机或者溜之大吉。经湖里区法院认定,这伙诈骗分子总共制造了13起诈骗案件,其中蒋福贵参与其中11起,骗取财物价值近78万元,蒋因此被湖里区法院判了12年徒刑。实际上,这些钱款绝大多数并没有进蒋福贵的腰包,因为底下的业务员到底是怎么签的合同,怎么处理货物?蒋福贵大多情况下都不清楚,他一般只管在签好的合同上大笔一挥签下名字。那些预付的少部分货款都由各业务员自筹资金付给被害人,而业务员骗到钱后,有时分给他一万或几千,有时根本不给他一分钱。蒋福贵经常捉襟见肘,自吹拥有千万身家的他,经常连手机费、打的钱都掏不出,三天两头向江伟彬借个五十或者一百元。

  自掏腰包为诈骗公司垫钱

  江伟彬曾经亲眼看到一湖南的受害者被骗走5万元后,三天两头找上门来,一个大男人竟然当众哭得凄凄惨惨,但江伟彬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他太渴望能依傍蒋福贵这棵大树发点小财了。为此,他还掏出了自己打工十几年积攒下的所有存款。2001年9月,江伟彬通过上网联系上广州的一家公司,江自垫3.24万元付了部分货款,取得10吨的氧化锌;2001年12月,江伟彬自己联系了一笔氧化锌的业务,他又掏出9500元的货款,拉走8吨的氧化锌。这18吨货物,都被亨通公司的另一业务员赖文龙拉到别的地方低价卖掉。江伟彬说,他一分钱也没得到,甚至连垫出去的钱款都没有收回来,而客户却哭着闹着找他要剩余的货款。江伟彬说,此时他才真正意识到已经身陷诈骗公司,自己正在助纣为虐,赶紧辞职走人。2004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在侦办蒋福贵等人合同诈骗案件中,发现江伟彬也涉案,遂打电话给江,说服他主动投案。事后,江伟彬左思右想也不甘心,法庭上他拒不认罪,一口咬定自己只是个受害者。(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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