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下月提高低保标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4:0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朱小勇)广州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提高了。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执行多年的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在下月中旬调整,可以肯定的是,标准会有所升高。但提高的幅度以及新标准的执行时间,仍在研讨中。 据了解,广州市从1995年7月起开始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全国最早实施该制度的城市之一。 不过,该标准自1997年以来一直未能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且据市民政局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去年粮油价格波动调升及取消公交月票,对城镇低保特困家庭的生活产生了影响。 为解决这个问题,市民政局决定在下月中旬正式宣布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至于提高的幅度以及新标准的执行时间,民政局和有关部门仍在研讨之中。目前,全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市区居民每人每月300元,农村则稍低。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救助低保对象41569户、108241人,发放低保金9275.59万元。 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7540户、42491人,发放低保金6475.2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4029户、65750人,发放低保金2800.31万元。全年增加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1524户、36281人,增加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045.16万元。 据市民政局局长李维杰介绍,今年市民政局将积极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公办福利机构“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的调整工作,进一步保障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同时,巩固和落实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低保资金到位率,还要研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分类施保办法,完善低保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