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供热取消与供热“完全市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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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7:21 人民网 |
网友:陈一舟 冬季供暖在未来有可能要自掏腰包,单位买单的日子将会划上句号。23日上午10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要取消单位包揽的福利供热制度,国家对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要采取补偿措施。 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推行分户计量收费、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有效的节能机制——有利于我国大力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进行能源结构调整,保证可持续发展,我们举双手赞成。然而,福利供热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既然下决心打破和取消,就必须保证供热的“完全市场化”进程与之同时、同步。 事实上,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就是——在全面取消福利供热之后,如何尽快在供热业内导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甚至外国资本以合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参与到供热市场的运营中来,切实提高供热企业的服务理念、服务模式和服务质量。这是供热能否脱离政府调节自行发展、实现“完全市场化”的题中之义。 其实,早在2003年,我国就已经在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同时,也放宽了供热市场的准入:提倡和鼓励国有、私有和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与政府签订合同,参与城镇热源和管网等建设和运营,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毫无疑问,这一“市场准入”的门槛必将随着福利供热的全面取消而加大。 我们看到,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正在逐年加快,垄断经营和独家经营的格局一去不返,这以城市燃气市场尤甚。但我们也看到,同样作为城市公用事业之一的城镇供热,其体制和模式的“完全市场化”,未来实在是“任重道远”。 一方面,取消福利供热之后,城市居民消费层次和需求肯定进一步升级,人们越来越期待能够享受到物有所值的冬季供暖服务。服务有标准,商品有质量,“热”既然在今后真正成为一种商品,用热交费,供热也就理所应当保证质量。老百姓花了钱,而且是家庭收入中一个不小的支出比重,换取一个满意的“服务商品”天经地义。 而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和长期垄断经营的背景下,众多供热企业的服务水平相对于其他领域严重滞后,老百姓对此颇有微辞:供热期间,暖气说停就停了,连个通知都懒得下;国家规定的市内采暖温度达不到,接到居民投诉要么推诿拖拉,要么态度强硬…… 如果说福利供热取消是大势所趋,那么,供热领域的“完全市场化”进程则必须与之相伴衍生。这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也是人民群众的民声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