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警采用四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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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22:03 法制晚报 |
国务院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昨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表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机理,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