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法官丢了执照 律师告司法局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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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1:22 法制晚报 |
本报讯2月24日,北京市一中院对行贿法官的律师翟雪俊因不服吊销律师执照的处罚结果,状告北京市司法局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司法局的处罚决定。 2003年10月至11月,翟雪俊给北京和广东几家法院的法官写信,许诺若介绍案件将给法官40%的案件代理费。 翟给多名法官发出了内容相同的信件,并附有本人的名片,但都没收到回信。之后,北京市司法局在规范律师执业的过程中,认为翟作为执业律师,已构成向法官行贿的行为,对翟给予了吊销律师执照的行政处罚。 对此结果不服,翟雪俊将司法局则告上法庭。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翟雪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已构成行贿。司法局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作者:李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