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他人同居 妻子砸物泄愤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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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16:35 新华网 |
南汇法院判决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已有妻室的黄某在外拈花惹草,妻子郁某红颜一怒,率人冲到与丈夫同居的女友处砸物泄愤。2月18日,郁某等5人因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并赔偿受害人9500元。今年已54岁的黄某与妻子郁某生有一双儿女。黄某在一家公司上班,郁某在家务农,一双儿女也已成家立业。在外人看来,这是个幸福的家庭。但这个幸福家庭,却因黄某的一场“婚外情”产生了裂变。一次偶然的机会,黄与本镇张女士“有一腿”,并发展到离家不归与张同居。 郁某又气又恨,去年2月27日下午2时许,郁喊了自己的儿子、女儿以及弟弟、妹妹,径直冲到张女士的住处兴师问罪,张不在家,郁某等人当即对张家的门窗玻璃、电脑、淋浴房等物进行猛砸猛敲。经有关部门估价,上述被毁坏的物品价值达9500元。张女士赶回家后,马上报了警。接到公安机关的传讯,郁某等人方知闯下了大祸,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郁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郁某等人具有自首情节,并能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故作出上述从轻处罚。(通讯员闵振华记者江跃中)(来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