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下跪”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0:22 红网 |
跪,两膝着地,伸直腰股姿式之谓也。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虽双膝着地,但若臀着于蹠者则为坐。跪,在咱们这个古老国度里,作为一种至尊礼节,骨子里透出的是一种尊卑观念。在古代,皇帝老儿若不把他老爹尊为太上皇,连他老爹也该对他行跪拜之礼的。据传,汉高祖刘邦衣锦还乡时,为避他老爹行跪礼,有关方面便差他老爹去打扫卫生。这就可以看出,官场上尊下卑重于亲情血统的上尊下卑。 这些年头因为有些商家提倡“跪式服务”,跪的话题也多了起来。有人说,跪,在西方是“面对上帝本人最恰当的姿势”,是“虔诚、诚恳、尊重的最高级表达形式,丝毫没有我们中国人赋予跪的臣服、屈服、认罪的含义。”笔者不敢苟同。因为按按照这个道理,他无法解释,1970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来到了位于华沙老城内的原犹太人聚居区。作为一个曾经屠杀了600万犹太人的国家的代表,面对着大屠杀的幸存者们,他默默地屈身,面色凝重,低垂着头,双膝跪倒在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前!这一惊人之举,令许多在场的人感动落泪。 跪之大礼虽历经千年浸淫不息,但除却或官场或民俗或必要或无奈的礼仪之外,也许更多的跪,与人格尊严无关,甚至与感恩戴德也无关,只是一种交易成本的表达方式,只与有所值有关。比如现今城市街头随处可见的下跪行乞,对行乞者来说,下跪与人格尊严无关,只要有所斩获,他(或她)就跪有所值。 跪有所值,与尊卑或尊严无关,更体现在与传统意识中逆向的跪。如家住郑州市桐淮小区的郭某在路上耍酒疯,对路人大骂不止。无奈的郭母为制止儿子耍疯,竟跪在郭的面前边哭边说:“我叫你亲爹,你别闹了行不行?”但郭还是不听,围观的路人纷纷拿路边的土坯击砸他。再比如,曾经发生在上海火车站站台上的一幕布:母携子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路上,孽子突然反悔离去。母亲痛不欲生,双膝着地,跪在孽子面前。孽子良心发现,回头跟母亲走向新的彼岸。 这种跪有所值,岂止是发生在亲情之间?三四年前,内蒙古包头市一位交警看到道路拥挤陷于瘫痪便上前维护,好话说尽,道理讲透仍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当街跪下,终于感化了行人;两年前,武昌的程老汉与家人争吵后到大东门铁路桥欲卧轨自杀,眼看火车就要驶到,苦劝数分钟未果的一位交警情急之下郑重下跪,终于将老汉“请”出铁轨。 按说,现在是新社会半个多世纪了,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但是,当有些群众在官府应尽的义务下办成一件事时,还会情不自禁地双膝下跪,一幅感恩戴德的动人画面。而我们有些还是受现代文化观念熏陶出来的年轻公务员,总要总津津乐道群众的跪谢,而我们不少媒体把关不严,总会让这种细节公之社会,给这种感恩戴德的“跪谢”涂上浓重的色彩。其实,对这种下跪,我们更应该看作是群众终于挽回损失后的心中认同的“跪有所值”。 值得庆幸的是,今之警界,终于有清醒之士站出来给这种“跪谢文化”拨乱反正了。他是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2月25日,他带领副厅长倾听了30名上访群众的申诉,其间,他3次向群众道歉。最后心情沉重地说:“今天群众反映的问题,很多可以解决,可因为公安机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给人民群众造成痛苦和伤害。今天有个现象我看了之后,心里很难受: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时候向公安下跪。人民群众是主人,我们是公仆,长跪不起的应该是我们哪!”(《北京青年报》2月27日) 按理说,公安是群众的公仆,是群众雇用的保护人,可他们存在的问题不仅没有人主动解决,去求公安解决时还要“跪请”,这种生态环境,怎一个跪字了得?源远流长的古国“跪文化”,是该好好反思了。 “长跪不起的应该是我们哪!”如悠远的钟声回荡在人们耳畔。(稿源:红网)(作者:百愚)(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