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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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2:2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2月25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主持召开了广东省立法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广东省今年立法工作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立法工作,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强调:“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这是我国立法工作的总要求,对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指出,提高立法质量必须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大胆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编制好立法计划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针对目前广东省的立法选项工作中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广东今年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工作的大局和经济建设的中心,在立法项目上根据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立法计划。编制立法计划时,着重突出经济立法,今年的立法计划(草案)新制定项目安排10项,预备项目安排21项,都着眼于解决广东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保证现实需要的法规及时出台。 抓住关键环节 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运作不好,都会影响法规的质量。因此必须切实把好重要关口,着重抓好立法各个环节。 起草是立法的第一步,提高起草质量,也就把住了立法质量的第一步。为了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人大常委会今年提出了新举措———制订法规起草指引,以解决法规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此外,一项法规往往涉及多个执法部门,各部门间加强协调,把矛盾和分歧解决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成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提前介入起草过程,为审议作好准备,也是提高法规草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后,切实搞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是保证立法质量的最后一道也是最重要、最为关键的关口。 坚持群众路线 多年来,坚持群众路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可是在立法工作中走群众路线还不够充分,有些法规草案在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时,参加者大多数是执法主体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利益相关人员却比较少。要改变这种状况,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程度,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就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特点,要扩大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广度和深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开门立法的制度建设,继续发挥常委会立法顾问的作用。这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 (刘泰山 章艾) 《华南新闻》 (2005年02月28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