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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不能擅发录取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2:40 京华时报

  作者: 肖锋来源:

  本报讯(记者肖锋)今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将严禁独立学院擅自录取。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今年高招政策还取消了外语听力测试全国统一要求的规定,改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

  根据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独立学院,要全面如实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独立学院招生广告须经申办高等学校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布。在招生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严禁未经省级招办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级招办核准拟录取名单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此外,从今年开始,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改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并将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还要求对外语非通用语种、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以及定向就业、民族预科等招生形式,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不得指名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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