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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需经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6:21 天府早报

  据新华社电 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商务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汽车品牌销售需经过授权。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将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着重对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的车型范围和时间,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服务体系,汽车供应商、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设立程序、行为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据了解,汽车品牌销售的核心是授权销售,这一管理方式的目的是,明确各方责任,增强汽车品牌销售经营主体的服务意识,避免经销商相互推诿,便于实现责任追溯,最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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