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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社保新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0:01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东莞讯

  (记者杨迎春) 今年起,东莞81个贫困村将不再负担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其原来负担的部分改为由市、镇按比例分担。同时,全市所有重度残疾人将纳入重残专项生活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由市、镇负担。这是东莞市为让生活困难群众同享经济发展成果而于近日出台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81个贫困村村级负担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从今年起改为由市、镇按比例分担。

  将目前东莞市的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革命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户全部纳入基本医疗救助范围,农民每人每年504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540元,所需资金由市、镇两级分担。

  将全市所有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重残专项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补助资金由市、镇各负担50%。(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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