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民族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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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0:0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樊曦)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吴仕民28日在这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各民族不分大小,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中国的民族区域制度是民族平等原则的体现。 吴仕民说,在中国,人口有一千多万或人口只有几千人的少数民族都依法建有自治地方,此外还建有1173个民族乡作为这一制度的补充。 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根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他表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对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