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主任“吃回扣”9.7万元法院终审判刑6年,追缴其所欠赃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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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1:28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原清镇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顾士群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药商回扣共计9.7万余元。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宣判,以受贿罪终审判处顾士群有期徒刑6年,并追缴其所欠的4万余元赃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62岁的顾士群,中专文化,捕前系清镇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1998年5月至2002年底,顾士群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中收取贵州省医药公司业务员瓮某回扣款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 1999年至2003年底,顾士群收取贵州省鸿邦医药公司业务员谢某所给的回扣4.17万元。后来,谢某又送给顾士群“红包”5500元。在此期间,顾士群收取贵州省医药公司业务员娄某所给的回扣款1.4万元。顾士群还先后收取药品、医疗器械推销商何某等13人的贿赂及回扣共计1.9万余元,所收受的回扣款中,除部分用作部门公用开支,其余被顾据为己有。 据查,顾士群还指使西药库房保管员兼采购员蔡尔波(已判刑)以药剂科缺少经费为由,收取药品推销单位及个人的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这些款项作为“小金库”,供科里人员吃喝和私分,其中顾士群分得1.24万元。案发后,顾士群退交回赃款5万元。 清镇市法院于2004年12月19日,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对此不服,提出上诉。 贵阳市中级法院认为,顾士群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9.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案发后能退交部分款项,认罪态度较好,应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项焜 方正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