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肾女”状告医院索赔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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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1:40 兰州晨报 |
“讨肾女”状告医院索赔200万元 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日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病女”申鸿燕对原兰医二院索赔200万的诉讼请求。一审后,申鸿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近日省高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病人滚下床2001年10月2日,申鸿燕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住进原兰医二院,同年11月10日她接受了异体肾移植手术。4天后,接受24小时特护的申鸿燕腹部突然剧烈疼痛,由于监护室当晚值班护士脱岗,申鸿燕疼痛难忍不停翻滚,后从病床上摔了下来。10天后,医院为她作了移植肾脏摘除手术,在手术中主刀大夫发现在移植肾的边缘有一条一寸左右的破口。在移植肾摘除手术后,申鸿燕的病情进一步恶化。现在申鸿燕只能靠每周两次的透析维持生命,一年所需医疗费用6万多元,而且她从此再也无法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申鸿燕及其家人认为,由于原兰医二院的医护人员违反了医院的诊疗护理规定,给申鸿燕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遂向原兰医二院索赔200万元。要求被驳回在案件审理中,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北京市医学会专家分析认为,申鸿燕手术后坠床医院存在着护理过失,但没有证据证明申鸿燕坠床后发生了肾破裂。据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鸿燕的坠床与二次手术摘除移植肾之间无因果关系,造成申鸿燕现在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手术前原兰医二院并没有对申鸿燕进行“群体抗体反应”测试和组织配型检查。所以,法院依法驳回了申鸿燕的起诉要求。在接到判决后,申鸿燕及其家人立即向省高院提起了上诉,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本报记者 姚智 邢剑扬(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