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砍蔗也是义务助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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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2:35 桂龙新闻网 |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防城港市防城区群众报料,称农垦防城糖厂组织数十名员工,擅自闯到蔗农的甘蔗地砍甘蔗抵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糖厂果真如此追债就有些不妥了,究竟谁是谁非,记者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蔗农:糖厂强行砍蔗抵债 据蔗农张绍红介绍,两年前她与另外两人承包了防城港市防城区平旺乡平旺村和华石镇的两块土地共290亩,同年,张绍红的丈夫向防城糖厂借款7万元,用作上述承包地投资种植甘蔗的投资,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张绍红2003年退出承包,所借糖厂的投资款由3名承包者协商偿还糖厂。张绍红已将自己承担的16000多元偿还糖厂,余款本应由另外两名承包者偿还,但他们至今未能偿还。 未曾想到的是,昨日上午,糖厂在未经当事人张绍红的同意,组织数十名穿着糖厂制服的员工,擅自闯到张绍红承包的位于防城区滩营乡的第三块土地砍起甘蔗来。当事人张绍红气愤地说,糖厂的这种行为简直是无理取闹。 糖厂:义务为蔗农砍蔗 在现场,记者采访了防城糖厂的农务部黄耘部长和卢科副总经理。黄耘部长说,2003年当事人找到糖厂,请求糖厂给予支持。当时糖厂对整个蔗区的农民都予以机耕、种子、肥料等方面的扶持。张等人承包土地后,以其夫名义向糖厂借了7万元,但经过2003年和2004年两个蔗季后,当事人尚欠糖厂5万多元。2004年12月防城糖厂开榨后,糖厂多次催促当事人尽快砍甘蔗,但当事人以找砍蔗工难等为由拒绝。2月25日左右,原料蔗已全部榨完,糖厂只好停工。为此糖厂多次找当事人协商砍蔗一事,也多次电话和书面通知当事人,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定下来。 卢科副总经理介绍说,糖厂停一天就要损失约8万元,同时也为了当事人尽快还清糖厂的欠款,厂领导经开会研究讨论,决定自行组织糖厂员工砍伐债务人的甘蔗,并称这是糖厂的一种义务助农行为。 律师:糖厂此举欠妥 天华阳光律师事务所梁永宝律师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称,如果当事人与糖厂是一种借款行为的话,糖厂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做财产保全后,再通过提存的办法来偿还借款。但糖厂现在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闯到当事人的甘蔗地砍甘蔗,这种做法实在不妥。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邹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