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未了结房子不能拆今起法官退出行政拆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6:08 重庆晚报 |
本报讯从今天起,全市法官将退出由行政机关组织的拆迁工作。昨日,记者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暨国家赔偿工作会上获悉,市高院将采取系列措施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市高院副院长唐信福说,为保证法官判案的中立性,全市法院已经参与的应当立即退出;没有退出的,对相关拆迁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不应行使管辖权,由上级法院管辖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在审理此类案件中,被拆迁人与行政机关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如果行政机关实施拆迁后,按自己的“土政策”赔偿,而不按规定补偿被拆迁人,一旦提起行政诉讼,法官将全力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今后,拆迁案件原则上不得先予执行。官司没了结,房子就不能拆。唐信福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授予政府强制执行权,因此,原则上在诉讼中不得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记者易守华 实习生 邹祥)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