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审议质量要“四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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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6:1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审议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他们在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上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事实说明,审议水平如何,不仅直接影响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的质量,而且决定着人大及其常委会“四权”的行使和形象。 那么,怎样才能提升审议质量呢?笔者认为,应在“四求”上下功夫。 一是议题选定求准。选定议题应坚持抓大事、议大事、顾全局的原则。要根据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职权范围,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辖区内贯彻、实施;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扣发展第一要务,选定议题,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要根据人民群众关心和亟待解决的热点和每个时期的工作难点,选定议题;要根据每年人代会、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事关全局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选定议题。 二是会前调研求深。学会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功,也是提升审议水平的前提,不论是人代会前的调研,还是常委会会议前的调研,参与调研的人员不能浮在上面,走马观花,必须深入基层摸实情,深入群众听真言,真正弄清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调查中获取更多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会中审议求真。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时,要有敢动真格、务实求真的精神,精心准备好高质量的发言材料。首先,审查要严。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时,严格以宪法、法律以及党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为尺子加以衡量。其次,议事要实。力戒大话、空话、套话,不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照本宣科;要直入议题,坦诚直言,一针见血,把问题讲清,把道理讲明,把建议提准,为人民代好言。 四是会后办理求实。每次审议之后,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及时对审议意见进行梳理,对落实每一审议意见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和办理时限,经主任会议审查通过后,以审议意见书送交“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如何是对审议质量的最终检验,人大常委会有责任对办理单位加以督办,要求承办单位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之前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送办理结果,并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结果。王安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