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今起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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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6:2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今起试行 首批六万外来工受惠 【本报讯】(记者幸智敏沈清华杨丽萍)从今天开始,深圳布吉、龙岗、龙华和沙井四个街道办辖区企业的6万劳务工,就可以享受合作医疗保障。这是今天开始试行的《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给外来劳务工带来的福音。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在全国率先尝试为劳务工建立专门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一直困扰劳务工的“就医难”问题将得到解决。《办法》规定,劳务工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其中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这就意味着,外来劳务工每月只要交4元钱,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报销的医疗费最高可达6万元。首批试点确定在布吉、龙岗、龙华和沙井四个街道办辖区企业进行,其中50家企业的6万劳务工从今天起就可以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按照“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原则,劳务工要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医疗保障,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要办理转诊手续。据了解,今天向劳务工开放的有8家定点医疗机构,预计到3月底四个街道办的5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都能向劳务工开放。市卫生部门表示,还将在四个街道办专门新建98个劳务工医疗服务站,每个服务站将至少配备两个医生一个护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权、副市长梁道行出席新闻发布会。梁道行说,作为关爱外来工、建设和谐深圳的一项重要举措,劳务工合作医疗将通过试点,完善后再逐步覆盖到深圳全部的劳务工。作者:记者幸智敏沈清华杨丽萍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