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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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6:3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8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五)、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2号、3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些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关于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特权与豁免公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88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建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报告。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内外都很关注。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国家是全国各族人民和人大代表的共同意志。希望大家认真审议,圆满完成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庄严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