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犯罪最高可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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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6:4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据新华社电 持有或使用伪造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利用虚假身份骗取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针对这些信用卡犯罪行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五)都有具体规定。依据法律,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银行卡犯罪金额在1亿元左右。由于信用卡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有关部门于去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对刑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作出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