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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条假烟当场没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48 潇湘晨报

  本报讯购进500条假“芙蓉王”香烟竟拿到政府门前卖,长沙市高桥大市场一烟酒行老板徐仁美胆子不小。昨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获悉,这个老板除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外,还被处罚金11.5万元。

  来自南县的徐仁美在长沙市高桥大市场14栋开有一家烟酒商行。根据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4年10月24日,他从一广东籍男子李某(在逃)处购进假软极品“芙蓉王”400条和假极品“芙蓉王”100条。同月27日,徐仁美将这500条假“芙蓉王”运至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政府门口,准备以软极品“芙蓉王”每条60元、极品“芙蓉王”每条30元的价格销售给湘潭的冯某。在正准备交易时,被长沙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当场抓获,500条假烟被当场收缴。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该500条卷烟系假冒伪劣卷烟。

  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徐仁美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予以销售,货值金额达229000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予处罚,但其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考虑到他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对徐仁美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5万元。没收的假冒伪劣香烟500条予以销毁。

  黄志杰潘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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