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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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0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张璐刘颖)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今天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确立了今后一段时间法律援助的主要任务。 在当前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他们由于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因经济困难无法得到法律帮助,致使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激化。为此,会议提出,法律援助工作要积极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为矛盾纠纷的解决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充实法律援助经费,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标准,降低门槛,努力扩大覆盖面,尽量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要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困难群众依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办案质量。要鼓励各地工会、妇联、残联以及高等法律院校发挥积极作用,利用自身资源,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为其所在的社会群体或某些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省司法厅在会议上规定,从今年开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必须完成1至2件法律援助案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出席会议并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