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年终奖计税新办法多缴税了还是少缴税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54 人民网

  卡莫

  2005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重新规定了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在当前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呼声一片的形式下,该文件可是缓解舆论压力的一剂“稳定剂”。而且,文件颁布的时间恰逢传统节日春节前发放个人年终奖的时间点,该文件主动降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负担,理所应当的博得一片满堂彩。

  然而,文件颁布的初衷是为了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但是由于新的计算方法是在原有计税方法上调整得出的,而且由于时间的仓促,同时也造成了新的税负不平衡的现象。

  旧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将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新的计算办法文件规定同样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可以看出,新旧方法只是在税率确定上略有差异,计算公式是一样的。

  例如:A君B君在同一公司工作,两人的月工资都是3000,2004年终奖分别是A君6000元,B君6001元。两人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分别是:

  确定A君税率为6000/12=500 税率为5% 速算扣除数为0

  B君税率为6001/12=500.08 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为25

  A君个人所得税=6000*5%-0=300元

  B君个人所得税=6001*10%-25=575.1元

  B君年终奖比A君多发了1元的年终奖,却要多缴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75.1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以此类推年终奖24001比24000多缴个人所得税1100.15元;年终奖60001比60000多缴2750.2元。

  那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这种确定税率的方法是将年终奖所得税适用税率的范围扩大了12倍,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并没有扩大。按照文件规定的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对于这种情况唯一的答复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那么更多的疑问就指向了文件的颁布者——国家税务总局。但是目前的答复是没有答复。

  我们应当看到国家政府机关在颁布条例、文件时,不仅应当考虑解决应当解决的问题,同时也应当注意新文件新办法带来的其他方面的反映,应当综合考虑。不能形成文件套文件,规定套规定的法规体系。这不仅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更应该是政府机构应对WTO挑战的需要。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