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中国内地首部“义工服务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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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0:45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内地首部义工立法《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近日经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深圳的义工服务是具有深厚群众基础的一项服务项目,已成为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据统计,全市注册义工累计提供服务超过100万人次。全市参与过义工服务的市民超过300万人次,注册义工平均每人每年服务时间超过50小时,非注册义工或短期参与义工服务的义工每年服务时间超过270万小时。过去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社会上存在一些误解,把义工当成免费钟点工,当做“免费劳动力”呼来唤去。一旦出现事故,责任也难以界定。《条例》规定,义工应当在义工服务组织的安排下开展义工服务,未经义工服务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义工服务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条例》明确指出,出现法律纠纷时,义工组织应当作为首要的法律责任承担者。《条例》还规定,深圳特区的义工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非牟利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义工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收取报酬,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服务过程中不得参与和组织商业性质的活动。此外,政府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有义工服务经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