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强行讨债成勒索 这种行为犯了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2:18 中国西藏新闻网

  今年1月13日,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受害人雷女士报案:2004年12月30日晚上21时,王某带着3名男子来到其住处,采用威胁的方式讨债,强行抢走手机一部。刑侦民警很快将涉嫌敲诈勒索的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三人交待:案发当晚,他们一行4人向雷女士讨债,当时雷女士拿不出现金,便强迫其写下6400元(含3400元债务,300元高额利息)欠条,并抢走一部手机。由于讨债方式不当,债主成了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此事在向人们敲响警钟的同时,不能不引起深思。作者:王允浩(来源:西藏商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