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讨债成勒索 这种行为犯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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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2:18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今年1月13日,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受害人雷女士报案:2004年12月30日晚上21时,王某带着3名男子来到其住处,采用威胁的方式讨债,强行抢走手机一部。刑侦民警很快将涉嫌敲诈勒索的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三人交待:案发当晚,他们一行4人向雷女士讨债,当时雷女士拿不出现金,便强迫其写下6400元(含3400元债务,300元高额利息)欠条,并抢走一部手机。由于讨债方式不当,债主成了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此事在向人们敲响警钟的同时,不能不引起深思。作者:王允浩(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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