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乱收费 校长停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2:27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因变相一次性收取借读费,福州市区某中学校长日前被停职检查。福州市教育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类学校从这起违规收费事件中吸取教训。 据悉,开学初该中学在招收借读生过程中,要求借读生家长向学校送29英寸电视机以充抵借读费,共收16名学生的21台电视机,准备安装在教室使用。这种采用变相方式一次性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和“学校收取的借读费,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有关规定。 福州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说,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严禁采取各种形式乱收费,对符合借读条件的借读生必须按学年收取借读费。学校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的,校长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通知还要求妥善解决外来工、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借读费”的规定,不得向本地农民工子女和到指定学校就读的外地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各县(市)区教育局近期应对本地区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又讯(记者 钟桂光通讯员贾格)昨日,福州市启动2005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注册收费专项检查。学生和家长如遇学校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向福州市物价局举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有8项:各类学校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及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已推行“一费制”的学校是否按规定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在“三限”政策以外自行出台收费政策;中小学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各类学校是否违反规定扩大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是否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是否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来源:齐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