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部高新区管理法规今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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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4: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徐科文通讯员邱付平 宁波晚报讯我省首部规范省级高新区的管理、保障和促进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今日正式实施。 《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宁波市科技园区管委会的管理职能,确立了其内设机构的行政主体执法资格。 与园区外企业不同的是,除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外,园区高科技企业的经营范围将不作限制。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35%,但如另有约定的可以突破这个上限,体现了对高新技术和高科技项目的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