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交通记分制形同虚设 去年全年仅有一人受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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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4:4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1日电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马来西亚道路交通局为严厉惩罚违章司机而实行的“记分制度”形同虚设。2004年,马来西亚全国1200万名司机中,只有一人在这项制度下被吊销驾驶执照。 “记分制度”1995年起在马来西亚实行,根据这项制度,开车者一旦在一年之中被记15分,就会被吊销驾驶执照。 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28日报道说,这种“记分制度”漏洞百出,造成许多开车者虽然一再触犯交通条例,驾驶执照却不会被吊销,可以继续开车。 报道分析说,“记分制度”的漏洞是违例司机只有在缴付罚款或在法庭被定罪后,才会被记分,如果他们完全不理会交通传票,却可免于记分。 马来西亚道路交通局执法组主任苏拉玛哈举例说,任何人超速开车将被记10分,同一年内超速两次就会被记20分,超出15分的上限,驾驶执照将被吊销。不过,假如超速者不理会超速传票,当局却无法记分。 他说,任何人如果同一年接到两张超速传票后,先缴付其中一张的罚款,隔年再还清另一张传票的罚款,同样不会被吊销驾驶执照。 根据统计,马来西亚警方在2002年开始逮捕拖欠交通罚款的开车者,结果当年道路交通局就吊销了1万5242人的驾驶执照。第二年警方没有采取行动,结果被吊销驾驶执照者只有4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