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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女子抢走坐骑 嫌犯一审被判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5:16 海峡都市报

  N江荣义/倪斌鹭/粱毅挺

  本报讯使用暴力手段强奸一女子、还抢走其电动自行车的张某受到严惩。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奸、抢劫案,张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10月7日零时许,张某在集美区高集海堤中段,看到骑电动自行车路经该地的李某,即借故靠过去,将她按倒在地后强行奸淫。完事后,又将李某的电动自行车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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