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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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5:05 深圳特区报 |
我市出台《社区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和《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 社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本报讯】(记者余海蓉杨丽萍)深圳在未来几年究竟会如何建设被称为城市细胞的社区?日前,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昨天,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这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设立社区工作站承担政府任务未来的社区居委会将设立“社区工作站”,这是两个文件中的一大亮点。社区工作站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治安、卫生、人口、计生、文化、法律、环境、科教、民政、就业、维稳综治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以及其他由各区政府确定需要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积极配合、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设立社区工作站,主要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基层的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问题。将社区居委会从目前繁重的政府任务中解脱出来,充分行使居委会对社区事务和社区管理的议事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设立社区工作站后,社区居委会可以真正通过选举产生,并吸纳社区的贤达和知名热心人士参加,专心开展社区自治,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而社区工作站则作为上级党委政府在社区工作的平台,主要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其成员由上级党委政府聘用。这样,政府的工作可以得到较好落实,社区居民自治也可以真正得到落实,同时居委会和工作站的自身建设都可以得到加强。居民可罢免居委会成员充分发挥民主,实行社区居民自治,这个精神在两个文件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纲要》规定,社区将实行民主集中制,社区居委会在决定问题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发挥社区居民会议在社区事务中的作用,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完善居务公开,社区居民委员会100%设立居务公开栏,依法保障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享有的社区事务知情权和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罢免权。公共服务设施高标准量化针对反映强烈的缺少社区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设施问题,《办法》和《纲要》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标准进行了量化。即2010年以前,全市每一个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应达到如下标准: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以上;党员活动室100平方米以上;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以上;社区综治办50平方米以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以上;星光老年之家200平方米以上;社区图书室100平方米以上;户外文体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同时,对宝安、龙岗城市化后“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从原各村委会资产中划出35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作为“村改居”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150平方米以上)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200平方米以上)。为了确保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得到落实,《办法》中明确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开发商等有关方面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办法》规定,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分期建设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应提前开发,并保证其面积、位置等。开发企业非法转让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的将被处罚。对尚无社区服务设施或社区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老社区,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时,应首先满足社区服务设施用房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规定开发商应提供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的,由规划部门会同国土房产部门予以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过去,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为此,《纲要》提出,要推动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社区义务服务。要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必要的人员和经费,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调动其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培训、公开招考、竞争上岗、考核评议等制度,提高社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办法》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考由各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招考。除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外,《纲要》还提出,要健全社区义务服务机制,推行社区兼职指导员制度,提倡和鼓励国家公职人员从事社区义务服务,培育和发展社区义务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社区义务服务活动。社区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社区建设经费不足是制约社区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基层对此反映比较强烈。为解决这一问题,《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社区建设经费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凡属政府事权范围内的事项,一般由政府投入。区政府把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的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经费、社区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维护费等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和福利性社区建设项目,政府给予一定资助。此外,《办法》还规定: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经费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社区服务更多元化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基础和龙头,今后五年,我市将按照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的原则,以促进社区成员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社会化、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纲要》要求,社区服务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支持和资助社会力量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社区服务的对象是社区所有成员,尤其要为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到2010年,全市所有社区都要建有“星光老年之家”,开设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帮助和教育问题少年。社区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引导帮助失业和待业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实体,提高社区服务吸纳劳动就业的能力。在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上,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每2000人就有1名医务人员;为90%以上的常住居民和100%的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每3万人左右有一个提供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点;98%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享受到已经出台的优待、优惠政策;社区居民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上,各类文化活动设施齐全,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形成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每年组织社区文艺活动。配备必要的体育健身器材及残疾人专用器材,每年组织社区体育比赛活动。组织居民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户达标率达95%以上,文明社区达标率达95%以上。在社区环境上,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新建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的老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环卫设施齐全,社区清扫市场化率达到100%;垃圾分类收集率达6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社区装灯率达100%,亮灯率达97%以上,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对小区化粪池系统及雨、污水管道的维修、疏浚由专业队伍统一实施;灭鼠、灭蝇达到国家标准,蚊子、蟑螂密度控制在标准要求以内;95%以上的社区建成“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在社区治安上,按照“一区(社区)两警”模式建立民警责任区,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形成群防群治。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社区内民事纠纷调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转化、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管理规范,社会秩序稳定,社区居民安居乐业。作者:记者余海蓉杨丽萍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