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品房”说到“商品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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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6:5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裴章传 在自然界生物发展阶段上,人类居最高位置。《尚书·泰誓上》有言:“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故,后人才据此以“万物之灵”作为人类的代称。人既然高于万物,主宰了万物,整个活法自然也完全有区别于一切动物,要住房,要穿衣,要舒服一些。即便在死了以后,也要不同于万物,讲究入土为安。“入土”还要看“风水”,找个山清水秀的好所在安息。时代发展到今天这个水平,“入土”也上了水平。活着的时候要买“商品房”,死后也要选一块风水宝地建“阴宅”。在许多名山名水的地方,人们在兴建“商品房”的同时,也在大力“开发”“商品墓”。这种“商品墓”也如同住房一样,也讲究豪华、阔气,其中大有“精品”。 “商品房”一词是用于区别过去不花钱分房,这也是房改后才出现的。而“商品墓”尽管“起步”还没有几年,但“发展”迅速,大有“突飞猛进”之势。报载,仅上海滩近海有山的一块地方,短短几年已成交了数万穴“商品墓”。那儿的山林主人的确很有“眼光”,拿山林当招牌,广泛吸引人们去“投资”、“开发”,还铺天盖地做广告,不久一炮打响,使一块好端端的山林变成墓园了。一穴“商品墓”因地势、豪华与否待价而沽,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早一些在那儿“入户”的花钱较少,随着“行情”看涨,如今同样一穴墓地已猛涨到“开发”初期的十多倍,所以才有了转手倒卖,有了批发和零售,“生意”仍然十分抢手,已到了不开“后门”难以“落户”的地步。死人的“天堂”既然建起来了,与之相配套的设施也要跟上:公路啦、宾馆啦、酒店啦,统统都建起来。一到清明节,大小车辆数千,人数万,如同赶庙会一般,人山人海,死人活人共“繁荣”。 又有一则消息说,某县穷得出名,却有一座秀美的名山。当地人也来一个“推陈出新”,在名山上“开发”了一片“商品墓”。这叫作因地制宜,互通有无,一个献山,一个出钱,两厢情愿。果然,这一招成功了,首批“开发”出来的一面山坡被订购一空。于是,再“开发”其他坡面,很快使名山变成了墓园。墓园建成了,山林遭殃了,每年清明节前后,山林总要发生或大或小的火灾。因为祭祖要烧纸钱,要放爆竹,遍山噼里啪啦,香火袅袅,使四面火灾防不胜防。几年下来,一座名山早已面目全非了。像这样的事还有许多,不知游人亲临此处后做何感想?我以为,既是墓地了,风景胜地即便不受破坏,游人们恐怕也少了兴致。林林总总的墓地,尽管攀附在名山之上,丽水之畔,于死者或许风光了,而游客们大抵从此要望而却步。名山名水外建宾馆,客人们住几日便要离去,而“商品墓”的主人是长“住”不走的,他们已经“定居”,活人们只有敬而远之,向死人让地盘了。 然而,兴建“商品墓”毕竟不同于兴建“商品房”,对活人来说,到底还是一种悲哀。既是悲哀,那还不该休止了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3月02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