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男污辱人民币惹众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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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9:40 重庆时报 |
本报辽宁消息 小男孩在3米外用皮鞭将演员手中的报纸整齐地劈为两半,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此时,一名外国男子手持100元人民币登台……几分钟后,该男子再次手持100元人民币登台,强行要求男孩劈开人民币…… 2月25日晚,在辽宁本溪芭娜娜俱乐部发生的这场争议,最终以保安人员强行将该男子拽下舞台告终。 惹众怒 外国男欲“劈”人民币 据《华商晨报》报道,2月25日22时40分左右,芭娜娜俱乐部二楼舞台上,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在距离演员3米远的位置,几次用皮鞭将演员手中的报纸劈为两半。 “随后主持人邀请一名观众参与表演,一个外国人举手上台,没想到,他接过演员手中的报纸扔掉,拿出100元人民币,示意小孩将人民币劈开。”据目击者赵先生回忆,这名白人男子50岁左右,较胖,有些秃顶。 观众看到外国人参与表演,有些兴奋,但当看到该男子手中拿着的人民币时,大家都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喝彩声戛然而止。 台上的小男孩也停止了表演,200多名观众或用手势,或用英语“Get down(下来)”要求该男子下台,有个别过激的观众向台上投掷杂物,以示抗议。 外国男子的表情有些尴尬,被同伴拉下舞台后,摊开双手表示不解。 再登台 被保安强行拽下 “但出乎观众的意料,几分钟后,那名外国男子再次冲上舞台,这一次他拿着人民币说什么都不肯下来。”赵先生说,全场的观众有些控制不住情绪,“Getdown”的抗议声更加整齐,有些观众从后排挤到台前,场面有些混乱。 部分观众找到该男子的外籍朋友,向他们解释了这种做法是对人民币的侮辱,并要求该男子对观众道歉,“外国男子虽然听到朋友的解释,但仍然坚持站在台上,嘴里嘟囔着什么,手中的100元人民币也没有放下。” 个别的观众将此情况投诉至俱乐部负责人,22时50分左右,在俱乐部保安的强行护送下,该男子退到台下,随即在一片嘘声中离开了俱乐部。 做道具 律师称“玷污”人民币 前晚,记者再次来到芭娜娜俱乐部。俱乐部的服务员介绍,这名外国男子是该俱乐部的常客,据说是本溪某大型企业的工程师,事发后,再没到酒吧来过。 针对这名男子的行为,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刘平表示:“货币是文化地域的象征,不仅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而且是一种文化象征,即使是西方国家的货币,用货币作为表演道具也是不适合的。” 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的崔扬律师则从法律角度评价了这种行为,“即使是外国人,在中国使用人民币也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人民币的相关规定,用人民币来当作表演的道具,并欲对其进行故意损害,不仅玷污了人民币,而且违反了人民币的相关管理条例。” 南宁一超市:人民币折挂胸前 本报南宁消息 南宁市沃尔玛超市收银台的员工胸前挂两张折成拇指大小面额一元的人民币,超市方称这是公司在去年推出的一项促进员工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律师认为,除非已经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意,否则超市的这种行为属于不当使用人民币的行为。 据《南宁晚报》报道,昨日下午,记者在南宁市沃尔玛超市看到,不少员工的胸前都挂着一个黄色的笑脸装饰物,其中一半员工的笑脸装饰物下露出两张折成拇指大小的一元人民币。 一名女员工指着自己胸前的两张一元人民币笑道:“这是我们公司去年搞的一个活动,如果有员工不对顾客微笑,或是不提供优质的服务,顾客在登记一个表格后,就可以拿走那名员工胸前的一张人民币。” 记者随即拨打了沃尔玛超市办公室的电话,就此事进行咨询,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活动确实是沃尔玛公司在去年推出的一项活动,旨在提高员工的优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第四十三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