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情书被网上曝光案开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情书被网上曝光案开审(图)
  原告陈天哲(右)向法官递交证据。记者李安定摄西安某公司经理陈天哲写给女友的情书,被人在文头文尾加上批注后命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偷偷传到互联网上,10余家网站竞相转载。对此,陈天哲一怒之下将偷传情书的嫌疑人、本公司员工小程诉至法庭,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人民币,并将偷传到网上的情书每封抄写10遍。昨天,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全国首例私人信件被公布于互联网的官司。

  原告 偷传情书理应赔偿

  昨日上午庭审一开始,法官首先要求原告和被告认定事实。据原告陈天哲陈述,今年1月14日,同事余先生告诉他,网上论坛中有他写给前女友的情书,而且点击率还非常高。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5封情书被传到网上。他翻出情书原件,发现发到网上的5封情书,全都被人用红笔删改得面目全非。此时,陈天哲开始怀疑近日曾帮他搬过家的员工小程,但打电话核实时,小程不但不承认,甚至还躲着不见。直到1月17日陈天哲的办公桌上出现了小程的检讨书,才证明确实是小程搬家时拿走了情书。在随后的调查中,陈天哲了解到,小程是在陈天哲得知自己的情书被传到网上的前一天,又偷偷地将情书原件放回了原处。陈天哲认为,自己要求小程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钱和将偷传到网上的情书每封抄写10遍的诉讼要求并不过分。

  被告 责任在女网友身上

  记者昨日上午开庭前见到小程时,他向记者表示,这件事情他有责任,但一位女网友也有责任。

  在原告陈天哲陈述事实之后,被告小程虽然认定事实属实,但却坚持不同意陈天哲罚1元钱和抄情书的诉讼请求,因为小程认为责任在女网友身上,所以希望法庭给他半个月时间找那位网友。对此,他解释说,2004年12月某日,他帮经理陈天哲搬家时从箱子里拿了13封情书。此后,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位女网友,随后在和这位网友一起吃饭时,网友要求看这些情书,小程就将情书给了她,不料此网友竟将情书传到网上。

  法官 “抄10遍情书”没有法律依据

  在进行法庭辩论时,原告陈天哲提供了情书、检讨书等5份证据,并认为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是小程所为,所以法庭应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但被告小程在法庭辩论中仍一再坚持说自己和女网友都有责任,他还认为那位女网友就是陈天哲的前女友。

  法庭最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陈天哲“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法庭予以支持。小程最终也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赔偿1元钱。对于要求小程“抄情书”的诉讼请求,陈天哲解释说,因为小程只有初中文化,写起字来很吃力,所以每封情书抄10遍会花费很长时间,以此作为惩罚。对此,小程表示,如果不限时间,自己可以抄。但法官却提出异议:“抄情书”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改成被告小程向原告陈天哲赔礼道歉。最后,因陈天哲坚持要求被告小程每封情书抄10遍,双方调解未果,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记者宋洁实习生杜娜贺成英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