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靶子:党员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中如何显身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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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18:20 人民网 |
评论由头: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一部最为全面最为系统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它的制定和施行,不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也将产生深远历史影响。 目前,个体私营工业已占全国工业增加值和销售收入的40%左右,占全国商品销售总额和零售总额的60%以上。加上外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一半。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90年代以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500万—600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 推荐参考: 关注点: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包括: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拓宽融资渠道,改进金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改善发展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素质,引导健康发展;改进监督管理,规范监管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指导协调等。 这些措施有的放矢,切合实际,有利于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受到的各种限制;有利于缓解“贷款难、融资难”这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有利于改变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的现状;有利于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自身素质;有利于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使全国上下形成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注点: 允许你进入与实际可进入程度、进入后能否施展拳脚等等,都系不同层面的问题,但凡樊篱拆除后民资一定能如何如何的看法是不切实际和天真的。这中间还没有计入“36条”贯彻中在部门环节必出现的“效能递减”,以及现有垄断利益集团必设的各种“新路障”。还因起点不同,“36条”之贯彻对所有的民资而言,并非意味市场机会均等。仅就以往垄断或禁入的行业或领域,浙江先期通过“曲线”形式进入的资本已多达数百个亿。“36条”大开禁令,浙人必抢先受益。 “36条”之后非公经济发展更为看好不必怀疑,但民资与其他资本之间,不同经济形态之间的竞争发展态势也更趋复杂化,更呈多样性。但有一条我们当确信不疑,这就是,市场经济必在其中加快发育与完善,政府转型继续提速,促使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加速成型。 关注点: 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企业研究会共同组织的调查显示,在我国私营企业主中,中共党员的比例占33.9%。私营企业主的党员比例近年来上升很快,大型、特大型私营企业主中的党员比例更高。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相当复杂,许多人在开业之前就已经是党员,近10多年来又有大量党员干部和党员知识分子“下海”经商,壮大了党员私营企业主的队伍。 如果能够总结党员在市场打拼中某种带有共性的经验,对于如何带领广大群众奔小康无疑有着不可估量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了解其中一些人“下海”的过程及其第一桶金是怎样掘得的,且与其原有岗位或原任职务有什么瓜葛,则对于当下怎样在国企改制、官员下海中,确保国有资产不再大量流失,抑或能找到有效的解决之道。 编辑点题: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市县的经济主体力量已经是个体私营经济,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个体私营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要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国务院发布的“36条”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最为全面最为系统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必要的。共产党一直是在多种所有制形式下搞建设的,共产党有驾驭其他经济成分的经验。今天的私营企业主1/3是党员,党员的先进性是不是不仅要体现在自己有能力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还要体现在带动群众共同富裕上?是非公经济还是集体经济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更好形式呢?党员如果在发展非公经济中富得太快,如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呢?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