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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部分政府部门将迁往中部地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23:44 新华网

  新华网汉城3月2日电(记者张利)韩国国会2日投票通过了《燕岐-公州地区行政中心复合城市建设特别法》。根据这项特别法,除了青瓦台总统府、国会、大法院和外交通商部等主要部门之外,韩国政府其他部门都将迁移到中部的燕岐-公州地区。

  根据当天通过的特别法,将迁移到燕岐-公州地区的政府部门分别是财政经济部、教育部、科技部、农林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信部、保健福祉部、环境部、劳动部、建设交通部、海洋水产部等部门。青瓦台总统府、国会、大法院和政府部门中的外交通商部、统一部、国防部、法务部、文化观光部、妇女部和国政弘报处、警察厅则继续留在汉城。据悉,韩国将从2007年开始在燕岐-公州地区建设30至50万人口的复合型行政中心城市。

  2003年12月韩国国会通过了韩国政府提出的有关迁都的特别法。2004年,韩国政府宣布将忠清南道的燕岐-公州地区作为新行政首都所在地,并宣布将85个中央行政机构、国会和大法院迁往那里。韩国政府的迁都计划遭到汉城市和部分地方民众的强烈反对,韩国宪法法院2004年10月裁决韩国国会通过的有关迁都的特别法违反宪法。

  韩国政府2005年1月提出在燕岐-公州地区建设复合型行政中心城市的新方案,提出将部分政府部门迁往那里,以替代被宪法法院否决的迁都方案,并征得了最大的在野党大国家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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