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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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02:3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3月2日讯 记者刘伯饶报道:面对逐步好转又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广东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制度建设、责任考核等措施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去年特大事故降幅全国最大 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广东各类事故死亡总数已连续两年下降。去年,广东更是成为全国特大事故下降幅度最大的省份。但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清醒地认识到,2004年广东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居全国首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与党中央对广东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很不相符。 为此,广东提出,从今年起,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要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要逐年好转。到2010年,全省亿元GDP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上述三项指标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为强化安全监管,广东新建立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制度、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工伤预防费提取制度等,通过经济手段促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比如,风险抵押金征收额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发生情况挂钩,实行专户储存,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又如,工伤预防费按照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5%提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奖励。 重大事故地方领导需辞职 广东还从今年起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把指标逐级分解下达给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将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人及省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任免依据。 广东用量化的方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事故的地级以上市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或由有关部门责令辞职。 日前,广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广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成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 《华南新闻》 (2005年03月03日 第四版) |